文章摘要: 劉某近因為賣房攤上事兒了!究竟是咋回事兒?我們一起來看看。事情是這樣的:劉某想賣掉自己的一套房子,楊某通過某置業(yè)有限公司去看了劉某的房子,并當場表示有購買意向。在置業(yè)公司人員的督促下,三方簽訂了《房地產買賣及居間合同》。合同約定:“經紀方的
劉某近因為賣房攤上事兒了!究竟是咋回事兒?我們一起來看看。
事情是這樣的:
劉某想賣掉自己的一套房子,楊某通過某置業(yè)有限公司去看了劉某的房子,并當場表示有購買意向。在置業(yè)公司人員的督促下,三方簽訂了《房地產買賣及居間合同》。
合同約定:“經紀方的收費標準及權利和義務根據物價局核發(fā)有償服務收費許可的收費標準,基于買賣雙方之信任獨家委托經紀方提供房地產居間服務,經紀方并促成買賣雙方簽訂本次合約,已完成了房產居間服務事項?!彪p方同意在本合約簽訂當日,各自向經紀方支付相關服務費或另行前定的《傭金支付確認書》為準,其中賣方需支付居間服務傭金6300元,同時合同第八條載明合約為立約合同而非定金合同。
不想,楊某與劉某并沒有履行住房買賣交易約定,住房仍登記于劉某名下,劉某也將之前簽訂的合同拋之腦后。因為產生了中介費糾紛,置業(yè)公司將劉某起訴至法院。
劉某認為置業(yè)公司存在欺詐行為,因為并未告知他簽訂合同當天就要支付傭金,以為是交易結束后才從買賣雙方的款項中扣除傭金。此外,自己也沒有收到定金,該居間合同不應開始履行,合同并未生效。
法院是如何判決的呢?
法院經審理后認為,《住房買賣及居間合約》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,且內容未違反法律及法規(guī)的禁止性規(guī)定,故該合同合法有效,雙方均應恪守履行。
合同第八條載明“本合約為立約合約而非定金合同,自三方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”,該份合同經三方簽字已經生效。且三方簽訂的合同在第六條雙杠線注明“經紀方并促成買賣雙方簽訂本次合約,已完成了房產居間服務事宜”,根據合同約定,置業(yè)公司促成劉某與楊某簽訂《房地產買賣及居間合約》,居間服務已經完成。
本案例中劉某與楊某未能履行住房買賣合同,并非居間經紀方的原因。因此,按照合同約定,劉某應支付給置業(yè)公司6300元居間服務費。
對此,大家要注意的是:
有置業(yè)公司參與的二手房買賣過程當中,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謹慎,要看清中介費是何時支付的(是在簽訂合同后還是在支付住房部分房款后等),是由誰支付的。在明確自己的責任后才能簽訂合同,否則自己的大意可能會給自身財產帶來損失。
賣房不成拒付中介傭金 簽合同疏忽要吃官司
本文由入駐排行8資訊專欄的作者撰寫或者網上轉載,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排行8立場。不擁有所有權,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如發(fā)現(xiàn)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/違法違規(guī)的內容, 請發(fā)送郵件至 paihang8kefu@163.com 舉報,一經查實,本站將立刻刪除。
物業(yè)費拖欠多久要交違約金
2026-01-25
房產契稅繳納后多久得房產證
2026-01-25
期房購房風險怎么防范
2026-01-25
電梯房使用年限是多少年
2026-01-25
房貸還款額是每年調整嗎
2026-01-25
房產證過戶需要戶口本嗎
2026-01-25